香港「五十年不變」,本來係指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不變,點知港產官僚墨守成規,乜都唔變,而且唔只五十年,仲係一百五十年不變,問你服未!

唔講唔知,香港一直沿用嘅保護物種多元化嘅法例,原來係近一百五十年前制訂,咁多年來都冇修訂過。港大動物法專家韋凱雯副教授與研究團隊探討咗五條與保護野生動植物有關嘅法例,發現內容嚴重過時,不足以保護本港自然生態持續發展,對受威脅動植物嘅保護尤其不足。

法例過時會有乜嘢後果?咪就係導致部分動植物逐漸消失囉。學者指出,英國面積比香港大二百倍,但香港嘅雀鳥、蝴蝶、哺乳動物、淡水魚、兩棲類動物及爬蟲類動物種類仲多過英國;中國面積係香港嘅九千倍,但香港擁有全中國三分之一雀鳥品種。換句話講,香港地方唔大,但動植物品種唔少o架。

可惜吖,由於現行法例天殘地缺,千瘡百孔,物種豐富都保唔住喇。呢,至今為止,本港已有四種淡水魚絕種,另外二十種淡水魚亦正面臨絕種威脅,再咁落去,遲早冇晒野生動植物。正如環保人士話齋,香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好多稀有物種都可以搵到,弊就弊在港府一直唔重視保育,搞到瀕危物種買少見少。好似大埔鳳園蝴蝶保育區咁,因為當局批准發展商喺附近起樓,搞到沙塵滾滾,蝴蝶數量一度大減,你話係咪暴殄天物吖!

所以咯喎,學者建議港府制訂自然保育名冊,詳列最少五百種未獲法例保護物種,並定時更新,確保瀕危物種能及時獲得保護。嗱,建議就提咗喇,港府究竟做唔做得到,只有佢哋自己至知。

講開又講,港產官僚得過且過,敷衍度日,又點只保育不力吖。嗱,現行空氣質素指標喺一九八七年制訂,沿用超過四分一世紀,當局原本承諾前年更新指標,點知一拖再拖,最快明年至可望實施,而且部分新指標仍遠遠低過世衞標準,講起真係羞家。

「知否世事常變,變幻原是永恒。」歌都有得唱啦,一個社會要不斷改變,先至可以不斷進步。空氣質素指標二十幾年不變已夠晒誇張,保育物種條例居然一百五十年不變,簡直匪夷所思。原來港產官僚唔止係氣候逃犯,仲係保育逃犯,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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