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極度瀕危的海龜玳瑁在香港水域被捕獲後不久猝死,令人關注本港對瀕危物種保護是否足夠。香港大學研究團隊昨發表報告,批評港府現有保護物種多元化法例過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列出的受保護動物名單竟已近廿年未曾更新,至少五百項受威脅物種未受法例保護。極度瀕危的黃唇魚屢次成為漁民戰利品。

韋凱雯(中)指,港府現有保護物種多元化法例嚴重過時。

主持研究的香港大學動物法專家韋凱雯(Whitfort)稱,現時香港部份瀕危物種只靠《海岸公園條例》等非專門保障動物的法例保護,政策欠全面。根據本地專家團隊二○○二年的全港統計,至少五百種受威脅動植物尚未納入法例保護,數據更未包括海洋生物。

研究團隊成員Cornish稱,海岸公園只佔全港海域約百分之三,保護效力不足,近年本港至少四種淡水魚絕種,另有達廿種魚類面臨絕種威脅。港府去年底實施禁止拖網捕魚雖是大進步,但瀕危魚類仍可透過垂釣等合法途徑被捕獲。研究團隊向政府提出十五項建議,包括訂立具法律效力的「香港自然保育物種名冊」及定期更新,確保所有受威脅物種受法例保護。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提到郊野公園能否建屋的爭議,韋凱雯稱,這並非保育和發展應否取得平衡的問題,「動物一旦絕種,就不能挽救」。她強調,《郊野公園條例》是香港保有豐富物種的關鍵,香港擁有全中國三分之一雀鳥品種,蝴蝶、淡水魚及兩棲動物種類較整個英國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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