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小人之過也必文。」意指一個小人犯錯後,總會想辦法說出一套理由,企圖把過錯掩蓋起來。這句話用來形容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恰如其分。

廉署酬酢、饋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日前公布部分報告內容,力數湯顯明任內濫用公帑豪飲、豪食、豪遊、豪送禮,總共有十八項違規及六項不足。湯顯明事後發表聲明回應,絕口不提自己的過失,一味大談制度漏洞,聲稱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作出多項改進建議,相信會很大程度地填補過去制度、程序和監管上的遺漏、空檔與不足云云。驟聽起來,彷彿千錯萬錯都是制度的錯,一切與自己毫無關係似的。

對於這種混淆視聽的謬論,大家早已見怪不怪。正如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將貪腐醜聞諉過制度一般,而今被視為貪曾愛將的湯顯明有樣學樣,亦是文過飾非,怨天尤人,毫無自省之心。可笑的是,湯顯明月前出席立法會公審時仍信誓旦旦表示:「如果調查證實湯顯明有錯,錯就要認,也要承擔相關責任。」而今言猶在耳,貪湯立即食言,推卸責任,既不認錯,也不道歉,充分暴露其死不悔改的惡劣態度,激起市民更大反感。

事實勝於雄辯。現行《廉政公署條例》訂明,廉政專員及廉署人員必須遵從政府規則及一般適用於公務員的行政規則,包括公務酬酢、饋贈及外訪事宜。可見湯顯明並非無法可依,而是他目無法紀,明知故犯,帶頭違反規章制度。正如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一語中的:「所有制度漏洞都是湯顯明鑽出來的。」

說到底,世上沒有一套完美的制度,對於湯顯明這種貪婪腐敗、奸詐狡猾之輩來說,無論規管制度如何檢討、如何修補,他總能找到可乘之隙。對於他的所作所為,身為頂頭上司的曾蔭權毫不管束,證明二人根本就是沆瀣一氣,貪貪相護。

廉潔與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是一國兩制的要義所在。可惜回歸之後,廉政不斷受到侵蝕,法治不斷遭到踐踏,以致出現曾蔭權、湯顯明這種「絕代雙貪」,前者「貪遍省港澳,歎盡海陸空」,將內地官場歪風引入香港;後者亦是貪相畢露,頻頻北上送禮擦鞋,用香港納稅人的血汗錢廣結善緣,換取政協之位。

連建制派議員也不禁批評,湯顯明沒將廉潔風氣帶到內地,反而沾染內地官場的送禮等陋習。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直指貪湯對香港廉政造成史無前例的破壞,建議特首依法取消其長俸;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敦促湯顯明辭去全國政協職務。說到底,貪湯醜行罪證確鑿,就算他不肯自我了斷,中央及港府亦應出手清理門戶。

湯顯明的狡辯再次提醒當局,任何制度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單靠改革制度是不足夠的,更要將絕代雙貪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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