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部分泛民團體最近傾力推銷,以公民提名方式提名特首普選候選人,聲稱最簡單直接和民主,但權威消息警告,其實公民提名制度涉及眾多實質操作及法律問題。

昨日舉辦的《基本法》研討會,公民提名已取代佔中成為最熱門議題。

學民思潮和真普選聯盟先後提出公民提名方案,但一概只強調其好處,絕少談論其實質操作問題。權威消息指出,以坊間最低要求的七萬人提名為例,再乘以五名候選人,共涉及三十五萬名選民的個人資料,不論是參選人或選舉事務處,都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來核實;若參選人明知或故意忽視部分提名可能有問題,不作核實向選舉處提交有關提名,可能會觸犯多項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由判監七至十四年不等。

海外國家藉提名阻反對派

消息續說,為了讓參選人有足夠時間收集選民提名,特首普選提名期以至選舉期都無可避免要延長;由於難以核實參選人於何時取得有關選民簽名提名,若有選民同時提名了超過一名參選,外國做法一般是裁定所有都無效,參選人為了確保有足夠有效提名,結果惟有「簽得幾多得幾多」,進一步增加資源及時間上的壓力;而相關人力物力開支,全要計算選舉經費,令資源較少的泛民人士,更難透過公民提名「入閘」選特首。

對於泛民指連俄羅斯亦有公民提名制度,香港無理由做不到。權威消息不點名指出,有些海外國家其實是藉公民提名「卡住反對派參選」,有些國家就要求數以百萬計公民提名才可「入閘」選總統,「喺香港,工聯會有三十萬會員,民建聯得二萬,民主黨更加得幾百」,支持公民提名人士應想清楚。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