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精神病康復者,出院後第一次有姑娘或阿Sir登門造訪,都很樂意討論自己的病況,分享最近身邊有甚麼壓力和擔憂。相反,很少病人會反過來問問來訪的姑娘或阿Sir,究竟是甚麼身份和職系?到頭來,這位如斯體貼入微的醫護人員,究竟是護士還是社工,很多病人都不甚了了。最近還多了一個名稱叫「個案經理」(Case Manager),叫人誤以為是甚麼公司的經理,更令病人摸不着頭腦。

其實這個職業身份,真的是有點歷史淵源。現代的精神病院,規模龐大,工作人員眾多,整個體系猶如一部龐大冷冰冰的機器。病人就像放在流水作業生產線上的產品,醫生、護士、社工、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臨床心理學家,每個部門輪流修理病人的一小部分。病人自覺被「非人化」,對着眼花繚亂的服務,只覺頭昏腦脹。

有見及此,近年英美等地的精神健康服務體制,便聘請了一些Case Manager,多數由精神科護士、職業治療師或社工兼任,有點像病人的貼身一對一「經理人」。每位經理人只會負責一定數目的病人,以致能對每一位病人透徹了解,為個別病人度身訂造個人化的服務,好處是由於經理人本身都是長期在體制內服務,對體制內不同的服務如數家珍,更能與不同職系的工作人員溝通。有了經理人做「盲公竹」,病人便不會被當作「人球」,在醫院不同部門被踢來踢去。

Case Manager雖被譯作「個案經理」,但偏偏與醫院的管理階層風馬牛不相及,更不是甚麼公司「經理」,相反卻有點遊走體制內外、為病人奔走的味道,如譯作「個案經理人」,也許更為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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