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殘業主好閉翳香港地,人人日忙夜忙,捱到金睛火眼,咪就係想有層樓,一圓「業主夢」之嘛。不過,大家唔知有冇想過,呢個夢未必一定美好,而且隨時係一個噩夢都未定呀!

呢嗱,喺二○一二年,長沙灣秀怡閣業主立案法團收到一份清拆令,原來係屋宇署下令清拆天台僭建物,並即時將大廈所有單位釘契。咁大劑,法團當然第一時間檢視清楚,發覺天台大部分由頂層單位業主擁有,法團僅佔天台約一百呎小巷嘅業權,確認無僭建物。

於是乎,法團鬆番一口氣,兩度去信要求署方澄清僭建物位置,要求撤銷釘契,以為可以好快擺平。點知急驚風遇着慢郎中,屋宇署一直懶理,直至去年初至通知法團,話發現天台搭建物由一戶業主擁有,於是撤銷釘契,拖到七月至發出正式嘅道歉信。

有冇搞錯呀,一戶僭建,要連累全幢樓業主孭飛,直情好似古代嘅「連坐」咁,唔通一個打工仔感冒,全公司員工都要被迫食藥?一個人開刀,要全醫院病人陪佢受一刀咯喎?有冇再荒謬啲呀!

講真,鬼叫你唔係高官咩,你睇貪曾當年被踢爆將開放式露台完全圍封,仲有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亦將寓所露台圍封成僭建空間,高官權貴僭建成風,又唔見屋宇署咁神勇撲出嚟釘契喎,呢啲咪「釘契不上大夫」囉!

最慘嘅,永遠係無權無勢嘅老百姓,今次釘錯契事件,就有業主因急事需出售單位,弊在物業被釘,唔少人怕單位有手尾跟唔敢買。業主頻撲半年,晚晚瞓唔着咁滯,結果迫不得已要賤價八折出售物業,即使依家可以告到屋宇署甩褲,索回五十幾萬賣樓差價損失又點吖,咪又係官僚犯錯,納稅人埋單!

至於法團主席更加唔好過,試過喺街度畀業主指住鼻哥係咁鬧!難怪佢要問句:「點解要受呢啲苦?」

點解?好簡單,咪就係屋宇署官僚胡混度日,處事馬虎,劣迹斑斑,向來係申訴專員公署嘅常客。點講都好,物業係市民最重要嘅資產之一,唔少人窮一生打拚都係想有塊瓦遮頭,作為父母官,點可以咁無心無肺,冇查清僭建物業權就亂釘契,累人累物嘅呢!

計太一叮話齋,呢件事唔可以一句「唔好意思」就算,如果屋宇署死性不改依舊亂「釘」,唔好怪太一叮手下無情要狂「叮」呀!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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