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人何處尋覓 求肝漢望天打卦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呢句說話本來係佛教用語,依家已獲廣泛認同,拯救生命,真係功德無量o架。
太一叮講緊嘅,咪就係等緊換肝續命嘅肝衰竭病人李先生囉。佢早前獲安排進行換肝手術,點知因為捐贈者患癌而被迫中止,由希望變失望,嗰種徬徨同無助,實在不足為外人道。雖然連日來有超過二百名熱心市民表示願意捐肝救人,可惜暫時仲未搵到合適配對。而最可惜嘅係,本來有血型脗合嘅病逝者可以捐肝,最終因為家屬反對而告吹。
即係咁,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好多中國人相信死後要留全屍。但大家有冇諗過,捐贈器官唔單止可以救人,亦等於延續自己嘅生命,何樂而不為呢?本報舊年曾經報道一位患有心室擴張、等待換心手術嘅廿二歲後生仔不幸離世,家屬決定將佢嘅肝臟、腎臟等多個器官捐出,結果成功拯救五位病人。當時佢父母係咁講嘅,捐贈器官係唔想其他人重複佢哋嘅苦難,雖然冇咗一個仔,但就多咗五個仔女。冇錯嘞,就係呢個艱難而偉大嘅決定,唔止救咗五條人命,而且為五個家庭帶來新嘅希望,實在難能可貴,可歌可泣。
講開又講,隨着時代進步,器官捐贈喺好多地方早就唔係禁忌。例如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市民簽署器官捐贈嘅比例超過兩成,反觀香港只得個位數字。至於器官捐贈者佔人口比例,西班牙、比利時等地都超過百萬分之三十,香港就只有百萬分之四,簡直相形見絀。正因為咁,本港等候器官移植嘅病人大排長龍,腎臟移植平均要等五至十年,最長甚至等咗超過二十年,導致唔少病人輪候期間含恨而終,講起真係可悲。
當然喇,器官捐贈除咗靠市民自覺,政府宣傳同教育一樣唔少得,外國嘅經驗好值得港府參考。好似澳洲政府咁吖,為器官捐贈者發放津貼,又鼓勵僱主提供有薪假期,等員工手術後可以靜心休養。德國就規定政府機構及醫療保險公司,向十六歲以上公民派發器官捐贈詢問表,民眾喺換領護照、身份證或駕駛執照時,亦會收到表格。而本港亦有人建議,器官捐贈者可獲優先編配公營骨灰龕位,以增加誘因,當局何不考慮呢?
其實,香港人一向有愛心,為善不甘後人,尤其係拯救人命咁有意義嘅事,更加唔應該例外喇,係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