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靠得住,豬乸會上樹,絕對冇講錯。港產官僚大事做唔到,小事做唔好,唔係幫市民解決問題,而係添煩添亂,簡直係鑊鑊新鮮鑊鑊甘。
話說部分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嘅樓宇日久失修,長期受滲水問題困擾,不勝其煩。正所謂,年紀大,機器壞,部分租者置其屋單位已有三十幾年樓齡,滲水一啲都唔出奇,奇就奇在有居民先後搵房屋署同滲水辦做測試,結果居然有兩套標準,都唔知信邊個好。
嗱,馬鞍山恒安邨有個單位兩年前發現廁所、客廳天花同牆身滲水,租戶自己執過都未見改善,月前搵房屋署檢查,發現濕度達百分之二十八,但搵滲水辦測試,濕度就只有百分之十一到十八。根據滲水辦嘅標準,濕度要超過百分之三十五至會展開調查,即係話呢個單位仲未達標,滲水辦關人個關,住戶只好繼續忍受滲水困擾,你話幾無奈吖。
「一國兩制」就話正常啫,「一府兩制」你聽過未吖?同樣係政府部門,房屋署同滲水辦各自為政,各有標準,搞到市民莫名其妙。其實,呢個單位唔止滲水咁簡單,已經嚴重到有石屎剝落危機,兩個部門幫唔到住戶不特止,連調查都慳番,簡直不負責任。而更令住戶困擾嘅係,租者置其屋計劃特殊,維修問題權責難分,業主及租戶都無所適從。
有立法會議員睇唔過眼,計劃喺議會提出質詢,要求當局釐清權責,盡快跟進受影響住戶個案。查實恒安邨早已係樓宇滲水重災區,如果政府部門有心解決問題,住戶又何至於求助無門吖。前排之嘛,本報曾踢爆呢個屋邨滲水問題嚴重,近期相關投訴就超過六十宗。呢類高齡屋邨本來每隔五、六年就應該進行大型防滲工程,但恒安邨居然十七年都未做過相關工程,擺明係政府部門失職喇。
所以話,房署根本就係用租置屋邨業權特殊做偷懶藉口,推卸責任。而滲水辦同樣離譜,測試標準落後,備受詬病,但就依然故我,不思改進。呢,佐敦一幢舊樓住戶,○五年發現問題向當局求助,一拖九年都確定唔到源頭,你話係咪靠害吖。
話時話,滲水辦成立咁多年,講就天下無敵,做就無心無力,做嘢馬虎,標準過時,滲水源頭搵唔到幾個,甩漏就數不勝數,簡直係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呢啲衙門盞嘥公帑,不如摺咗算喇,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