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人都知,消防處本職係救火。可惜吖,近年消防處好似中咗邪,消除火災隱患唔叻,最叻出醜聞同埋不務正業,整色整水。嗱,話口未完,消防處又整多一單,叫做多此一「隊」。

係咁嘅,自從歐盟五期柴油列為零稅率貨品之後,不法分子利用郊區或者露天停車場設立流動油站,油缸車非法賣油愈來愈普遍。消防處月前設立特遣隊,負責「放蛇」、制訂行動計劃,指揮警方、海關嘅聯合行動,仲話做法係主動出擊,唔係等人哋上門舉報喎。

打擊非法加油站冇問題,問題係由消防處主導執法,就有好多爭議嘞。嗱,有前線人員大吐苦水,話經營非法加油生意嘅,唔係善男信女,多數會有「背景」,有備而來。而消防處係紀律部隊中少數「手無寸鐵」嘅部門,加上消防隊長通常一支公做嘢,遇到對方發爛渣就報警求助。家陣主動出擊調查,未必次次都同海關、警方聯合行動,特遣隊員分分鐘要「單打獨鬥」,咁搞法,等於「送人去死」啫。

再講吖,放蛇呢家嘢,本來係警隊嘅拿手好戲,消防員淨係識救火,未接受過刑事調查訓練,跨職業做嘢可能力不從心,未必能夠達到預期效果。風險高,效果微,消防員仲要面對自身安全風險,請班人返嚟,咪盞浪費公帑?唔怪得有前線消防員篤爆,「須具備十至廿年執行消防火警危險法例經驗」嘅招聘標準,明顯係為咗「翻閹」退休人員度身訂造。亦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港府表明節省各部門資源情況下,消防處仍然開位請人,特遣隊風險同效果唔成比例,完全係浪費公帑。

話時話,不務正業、浪費公帑呢家嘢,消防處紀錄已經厚過電話簿喇。近年本港一再發生塌樓及火警悲劇,原因就係消防處監管失職,執法甩漏。最離譜嘅係,消防處唔做消防,反而得閒客串警方、海關角色,甚至充當打擊新聞自由嘅爛頭蟀,你話係咪倒行逆施吖。前消防處處長陳楚鑫退休嗰陣,更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大搞「擦鞋退休騷」,肉麻當有趣,簡直唔知醜字點寫。

呢次消防處設立特遣隊,一樣係阿茂整餅,冇嗰樣整嗰樣,未成軍已被鬧爆有乜出奇吖。計太一叮話齋,消防處不如將呢筆公帑用喺正經地方,就算放蛇,請多幾個人巡吓舊區商廈嘅後樓梯,根除安全隱患仲實際喇,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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