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部門官僚歪風盛行,亂象叢生,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又揭出多個部門行政缺失,敷衍塞責,部分個案暴露的問題更是多年陋習,年年調查,年年如是,堪稱活生生的官場現形記。

今次遭申訴專員公署嚴詞批評的政府部門,除了「常客」食環署,還包括地政總署、漁護署及運輸署等。食環署被指對食肆阻街執法不力,有食肆無牌經營超過兩年,食環署平均每月檢控三次阻街及無牌經營,從未考慮發出封閉令取締,公署認為食環署執法只限於罰款,欠缺阻嚇力。至於地政總署的缺失,同樣涉及拖延執法問題,對有工業大廈單位違反土地用途,經營寵物殯儀服務,竟然耽誤八年仍沒有採取行動;漁護署的個案更離譜,由於與運輸署缺乏協調溝通,為金山郊野公園安裝閘門的一宗小工程,竟然拖延九年才完成,公署狠批漁護署處事思想僵化,態度消極。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顯然已成為港府部門的通病。較早前,南丫島海難調查報告批評海事處監管不力,有法不執,擅自延後實施救生衣新例,是導致海難傷亡嚴重的原因之一。申訴專員公署今次公布的其中兩宗個案,又揭出同一問題,維護法紀是政府部門最基本的職責,執法不力等同瀆職,為何官僚視為稀鬆平常?

港府一向標榜依法施政,但各部門卻得過且過,敷衍塞責,怪不得施政亂象叢生。以食環署個案為例,一味以檢控罰款手段處理無牌經營及阻街食肆,猶如變相助長違法,有關食肆視罰款為成本一部分,根本無懼檢控;再者,食肆阻街在晚上最普遍,食環署巡查食肆的衞生督察朝九晚六工作,只會偶爾因應投訴在晚間採取特別行動,執法與現實需要嚴重脫節,試問如何能夠有效打擊食肆違規經營問題?

事實上,申訴專員披露的雖然是新個案,其實性質依舊,都是源於部門官僚作祟,因循懈怠。不論是食環署、地政總署,還是漁護署、運輸署,官員不思進取,一成不變。其實,翻閱申訴專員公署多年來公布的調查個案,絕大多數部門出現的問題均是官僚作風為禍,面對公署批評,相關部門聲言會採取措施改善,其實意見接受,做法照舊,繼續我行我素。不難預料,今次被申訴公署批評的幾個部門,下次極可能還會成為調查對象,執法不力、卸責扯皮、拖延處理等官僚習性,數十年如一日,形成惡性循環。

港府現有的兩個監察機構,申訴專員公署主要針對部門行政失當問題,審計署則着眼於衡工量值,公帑是否用得其所,每年定期發表報告揭出部門的種種缺失,無不令公眾嘩然。然而,各個部門輪流被點名批評,卻罕見犯錯官員被當局究責懲處。說穿了,申訴專員公署與審計署都是「無牙老虎」,儘管發表的調查報告往往火氣十足,用詞嚴厲,也不過是虛有其表,徒具形式,對糾正部門官僚作風又有多少實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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