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濫用公帑醜聞,引起全城公憤,在一片譴責聲中,港府宣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全面檢視廉政公署在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的規管制度,四個月內提交報告。事實上,如果當局只從制度入手檢討廉署運用公帑是否得宜,根本不足以挽回廉署形象,惟有徹查湯顯明任內涉及的腐敗事件,追究刑責,才能重建公眾對廉署守護香港核心價值的信心。

獨立委員會除了檢討廉署公務酬酢等開支的規管制度及程序,還會「翻舊帳」,覆核廉署各級人員在湯顯明任內有否違規,並提出改善建議,但也僅此而已,委員會並無究責權力。事實上,廉署權力高度集於專員之手,從已公開的資料可見,湯顯明任內隻手遮天,自把自為,濫用公帑,不合法也變成合法,獨立委員會覆核廉署人員有否違規,其實不必聆訊其他廉署人員,只須傳召湯顯明解釋多筆糊塗帳,相信已經一目了然。

去年,與湯顯明關係密切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捲入貪腐醜聞,他為求轉移外界焦點,委任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聲稱從制度檢討規管特首接受款待安排,結果提出連串收緊規管建議,全為繼任人度身訂造,並非追究曾蔭權的責任,檢討變成一場放生把戲。今次由湯顯明腐敗事件掀起的廉署監管問題,雖然如本報之前所料,沒有再委任法官查案,但當局只是着眼於制度檢討,湯顯明會否又被放生,變成制度缺失的「得益者」,不能不令人懷疑。

顯而易見,當局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討廉署規管制度並不足夠,四名成員包括三個監察廉署工作的常設諮詢委員會主席,再加上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當局聲言四名委員有參與監察廉署經驗,相信他們能有效展開獨立及深入檢討。問題是,湯顯明任內濫用公帑飲宴及送禮的貪腐行徑,並非偶一為之,而是長期自把自為,儼如廉署土皇帝,肩負監察廉署運作的各個常設委員會懵然不知,究竟是職權範圍鞭長莫及,還是一直被蒙在鼓裏呢?當局今次委任四名主席檢討廉署運作,是否也應檢討各個常設委員會為何未能發揮監察職能呢?

其實,港府如何檢討廉署內部規管制度是一回事,當務之急仍是從速調查湯顯明任內的連串貪腐醜行。公眾對事件滿腹狐疑,為何湯顯明五年任內不斷濫花公帑周遊列國、飲宴送禮,廉署淪為他跟內地官場建立人脈關係的私人俱樂部,竟然一直無人察覺,令人質疑是否有人包庇。事實上,○九年已屆退休之齡的湯顯明,獲曾蔭權破例延任三年,直至上屆政府任期完結,如果說當中沒有涉及不可告人的內情,恐怕沒有人相信。

人在做,天在看。公眾期待當局及早交代調查湯顯明腐敗案件進展,廉署成立三十九年來建立的肅貪倡廉聲譽,已被湯案破壞殆盡,廉署自行清理門戶,才是挽回公眾信心的最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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