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上周宣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跟進湯顯明事件,這是他深知事態嚴重迫於無奈的安撫手段,藉「檢討」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避過人事上追究責任。針對這種掩飾法,議員郭榮鏗和何秀蘭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徹查事件,卻遭保皇黨否決。但事情沒有就此終結,他們周三根據議事規則向立法會呈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湯顯明,泛民也深知此事不能輕饒,二十五名議員合力站立成立委員會,不容空談了事。

雖然專責委員會未得到權力及特權法所賦予傳召證人和索取證據的授權,有人可能認為這類委員會不過是無牙老虎,但至少將主導權從表面的檢討機制,轉回由議員跟進調查。假如往後調查困難重重,諸多刻意隱瞞,屆時便能鼓動更多民意促成進一步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貪湯。

由於調查轉到議員之手,傳媒十分關注建制派議員的取態。民建聯回應傳媒時,明知事態嚴重也不贊成成立委員會,認為與獨立檢討委員會有所重疊。顯然,這是轉移視線的說法,一個是象徵檢討制度,一個是人事上追究調查,說不上任何重疊,如果真想不要重疊,他們豈不是希望以權力及特權法徹查更好?

一如所料,當通過成立委員會後,他們紛紛加入專責委員會。理由很簡單,立法會不同的事務委員會,建制派都以「人多好辦事」的策略,盡可能加入和壟斷事務委員會的主席,目的就是掌握主導權。這次調查,建制派如法炮製,只要排山倒海地加入委員會,便能限制民主派的影響力。

本來,這類專責委員會理想人數應是十人左右,若太多人加入,以兩小時會議來說,每位議員連問連答,最多每次只有三至五分鐘發言時間,結果就是建制派只需在發言時象徵式小叫小罵,拖延進度,將調查的殺傷力減至最低,最終令委員會敷衍了事,市民淡忘,不了了之。連涉及香港前廉政專員貪腐這種嚴重的問題,調查尚且如此艱難,一切都是拜議會備受扭曲所賜,直選議員得到的選票是多數派,在議會內卻是少數派,要伸張正義,議員們都只能「寸土必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