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一南丫島撞船意外造成三十九人死亡,肇事兩名船長被捕半年後,上月正式刑事檢控,各控以三十九項誤殺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首被告「南丫IV」船長周志偉(五十六歲)、次被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五歲)暫仍毋須答辯,控方表示將交由高等法院審理,申請將案押後至今年六月十四日進行交付審訊程序,期間二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候審,包括二萬元保釋金、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案件編號:ESCC 1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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