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易服男」水靈日前在深水埗昌新里行人天橋露宿時,疑與無業男宿友因金錢問題起爭執,宿友用刀刺傷水靈左肩而惹官非,他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裁判官坦言被告「幸運」,指涉案刀具長達八吋,事主隨時失血過多致命,現判被告入獄四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鄧明(五十八歲)雖有二十五項案底但不涉暴力。案發時他因小額金錢而與男事主爭執,一時愚蠢才犯案。辯方坦言露宿者居住環境欠佳,令被告心情變差,他現感後悔。案情指被告與水靈在五月七日下午,因金錢問題爭執,期間被告拿刀刺中他的左肩,被告承認犯案,水靈則送院縫針。

案件編號:KCCC 17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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