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炮轟上市公司的業績預告僅作含糊交代,在滬港通開通在即,終於正視此長期弊端。作為投資者,當然希望企業的透明度愈高愈好,可縮短機構投資者與散戶的資訊不對稱差距。不過,證監會只是在《企業規管通訊》中提出這遲來的「促請」或「呼籲」,不如盡早訂立明確規則及違例罰則,肯定更有幫助。

香港的監管條例在多方面均較內地成熟,偏偏業績預告就敷衍了事。A股不但要刊發季度業績,且需預早提供盈利的增減範圍,部分公司更會提供一個精準實數。參考其他交易所,台灣企業需每個月公布營業收入狀況,美國企業會發出業績指引,一旦有變須及時公告,這更顯得香港特別落後。

拜A股制度所賜,現時A、H同步上市的企業已有具體數字參照,反觀大多數企業仍只用「大幅」或「重大」等字眼輕輕帶過。業績是一大堆數字組成的成績表,並非作詩寫散文談意境,更不是半遮半掩惹遐想。投資者往往就是靠這份成績表來管中窺豹,可惜投資者根據大小之分而待遇有別,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分析員可早着先鞭,能對上市公司的業務狀況有較深入接觸;散戶則要等候姍姍來遲的「預告」,只能得到第三手消息,處於天秤上極不公平的位置。

盈喜屬好消息,盈警屬壞消息,即使投資初哥亦懂,但投資學問豈會如此簡單?證監會稱只有一成四預告造成股價波動,惟眼見卻遠超此數,何謂「波動」已有不同準則,「顯著」、「轉虧為盈」更有很大想像空間。

然而,事實是早在業績預告之前,公司股價早就有啟示,春江水暖鴨先知,等到看見盈喜、盈警才行動如同接火棒。其實,一些行業整體經營環境不問已知,就如水泥和手機板塊發盈喜是意料中事,問題是與投資者的預測有否差距。投資是主觀,數據是客觀,最好就是讓投資者自己評估。

證監會似乎過度信賴企業的自願、自發和自律性,這樣總不及明文罰則有效。「股價敏感」資料披露由規則升格為法例後,內幕消息通告即急升逾五成,儘管有些許進步,但最重要的一套格式準則仍然欠奉,除了「形容詞」含糊之外,時間亦可自由控制,有些公司在業績公布日期前數天才來嚇你一驚,有些急不及待二次或三次盈喜或盈警,不排除別有用心者利用此漏洞,達到散貨或震倉的目的,不完善的制度反而害了股民。

內地電力、汽車、房地產、保險、證券等行業已定期披露最新銷售數字,不少公司主動發布每季甚至每月營運狀況,或定期召開記者會闡述近期發展,分析員會議甚至透過網絡直播。

現在是資訊發達的年代,不能再有諸如「未經審核」作推搪藉口,監管當局的把關工作更不容馬虎。中國證監會近日公布將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數分為四級八檔,香港是不進則退,趁滬港通的融合,兩地監管制度也需併軌,互相取長補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