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學生也明白做人須光明正大,何況是為人師表?只可惜,港府一直以私隱為由,堅拒公開全港教師註冊資料,做法跟坦蕩磊落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為人師表者究竟有沒有專業資格、有沒有犯罪紀錄,家長與社會無從監察,公眾利益被置於一旁。現時申訴專員公署介入主動調查,當局是迷途知返,還公眾知情權,還是繼續抗拒監督包庇罪犯,公眾正拭目以待。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在學校任教,必須為註冊「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然而,公眾從來無權查核在任教師是否註冊教師,學校亦只可在對擬聘教師的註冊資料有懷疑時,徵求同意後始能向教育局申請查核,做法不但罔顧全港學生福祉,亦與現時行業專業資格透明化的大潮流相違背。據本報了解,申訴署認為制度值得商榷,質疑教局若公開教師註冊資料,是否真的跟私隱條例有牴觸。

申訴署的質疑完全合理。沒錯,私隱條例保護私隱,但並非毫無底線,當中包含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則,就是個別人的私隱權不能凌駕於公眾利益之上。教師的專業資格問題,關乎香港整體教育質素,涉及全港學生利益,怎能一句私隱理由,便可含糊其詞,蒙混過關?本報記者曾調查社工、醫生、護士及會計師等十五個專業的註冊資料披露情況,發現全數均可在網上查核,唯獨由教局掌管的教師註冊資料不被公開,究竟當局有甚麼難言之隱呢?如果公開註冊資料便是侵犯私隱,難道其他專業人士不需要私隱嗎?為何教師可以搞特殊化呢?難怪有人批評,當局將教師註冊資料「密封」,不是要保障私隱,而是保障部分人的飯碗,所犧牲的就是學生的福祉、香港的教育質素。

最令人擔心的是,家長對教師註冊資料監察無從,學生不僅權益沒有保障,個人安全也飽受威脅。教局一直堅拒披露干犯性罪行的教師註冊情況,這種墨守成規的做法,等於包庇淫師,縱容性罪犯潛伏校園,令學生如羊入狼堆,防不勝防。有教育界人士更踢爆,由於註冊資料透明度低,外界難以監督,許多教師即使因風化案入罪,亦未必被釘牌,學校縱使有心防狼,亦有心無力。須知道,孌童等性罪行許多時是出於病態,重犯機會甚高,當局公開失足教師資料,防止他們重投與兒童相關行業,一方面是保護學生,一方面亦是防止他們重蹈覆轍,得以改過自新,不明當局為何仍是冥頑不靈,一錯再錯。可能,這正是問題所在,當局一旦解禁教師註冊資料,隨時爆出許多驚人個案,教育官僚至今猶極力掩蓋,正正反映他們心中有鬼。

保護孩子,人人有責。教育局黑箱作業,申訴署深度調查,找出真相,正是順應民意之舉。諷刺的是,如果不是正義傳媒揭露問題,引起公眾關注,當局可能至今仍是無動於衷。事實再次證明,傳媒第四權的確是社會公義的堅實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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