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政改,香江反對派提出的「真普選」訴求,就是朝廷不能對參選特首的人有「不合理的篩選」,也就是不能「剝奪」他們參選特首的機會。而朝廷要堅持「百分之百安全」的篩選,就是要把反對派排除在外,朝廷擔憂他們一旦成為特首參選人,贏面不容低估,因為根據歷屆立法會選舉,反對派的選票始終多於建制派,比率大約是六比四。

不能讓反對派「出線」參選特首,最關鍵的是做到兩條,一是朝廷要大致掌控提名委員會的人事組成,最少要有七成委員是聽命朝廷的;二是要有最少半數委員提名,特首參選人才能「出線」。這兩條乃朝廷對「篩選」機制的「雙保險」。有了「雙保險」,朝廷才能對一人一票普選特首「百分之百」放心和安心,掌握絕對控制權。

這是朝廷設計政改方案的「如意算盤」,朝廷要「穩賺不賠」。然而,反對派得不到任何好處的這盤「普選生意」,為甚麼要「簽單」——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呢?他們明明知道自己沒有任何機會參選特首,為甚麼要放行這樣的政改方案呢?他們的腦袋又沒有進漿糊,沒有被門板擠扁了,怎麼可能與朝廷「合作」、「有商有量」,實現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二○一七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呢?

搞政治如做生意,大家都要有好處、有利益才能搞得成。現在反對派看不到朝廷「放利」給他們,除了一拍兩散,還能做甚麼呢?

而在一國兩制之下,朝廷又不能「威脅」和「傷害」到他們既有的「不簽約」的權力,拿他們有啥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