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機廣泛普及的當今,促銷電話雖然為人們帶來各式各樣的商業推廣資訊,但也帶來沒完沒了的滋擾與煩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直銷電話數量及頻繁程度有上升趨勢,九成九受訪者直斥滋擾,八成人批評浪費時間兼帶來不便。民意清晰可見,直銷電話氾濫,對市民造成嚴重滋擾,納入規管已是大勢所趨,不容當局繼續迴避。

根據私隱署的調查,直銷電話大多效益極低,不僅沒法吸納新客,反而徒惹反感,電話用戶立即掛線的比率,由○八年的一成一升至兩成一。對於這類不勝其煩的人對人直銷電話,署方去年四月至今共轉介十八宗投訴予警方,調查是否有人非法轉介客戶資料,惟因證據不足,其中十一宗已結案,餘下幾宗仍在調查中,恐怕也不容易提出檢控,反映現行法例存在極大漏洞。

最令人擔心的是,直銷電話不僅對市民造成滋擾,當中更暗藏消費陷阱。僅今年上半年,消委會已收到三百一十多宗有關投訴,較去年同期激增六成,欺騙手法無奇不有,當中以酒店、飲食會籍和電訊、廣播服務為主。市民私人空間受侵擾已令人難忍,何況隨時誤墮消費陷阱,港府坐視直銷電話亂象而無動於衷,與助紂為虐有甚麼分別?當局對加強規管直銷電話的聲音置若罔聞,只是不斷重彈顧及就業的舊調,根本是欺人之談。試想想,當局要維護商戶利益,誰來維護市民的私隱及權益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直銷電話氾濫成災,正是港府諱疾忌醫、監管不力的結果。自手提電話普及後,廣告式的促銷電話一直困擾市民,當局迫於民意壓力,○七年起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讓市民透過登記電話號碼,拒收傳真、短訊及預錄電話推銷,可惜掛一漏萬,一直拒絕把人對人直銷電話納入規管範圍,結果留下後患,造成今日的局面。其實,錄音促銷電話被禁,人對人直銷電話必然更加肆虐,這個道理當局心知肚明,雖然曾嘗試補鑊,包括在一一年公布業界實務守則,列明人對人直銷電話只限於朝九晚十時段內打出、來電必須顯示電話號碼及撥通後須表明身份等規限,供金融、保險、電訊等行業自願遵守。然而,有關守則尺度寬鬆,且屬自願遵守性質,根本形同虛設,無法防止直銷電話擾民。

正所謂,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既然真人直銷電話已經成為侵擾市民私隱的漏洞,當局為甚麼不多走一步,把它納入規管呢?正如有人指出,當局只要修例將規管範圍擴至真人直銷電話,或者採取登記制度,問題便迎刃而解,屆時不想接受「垃圾電話」的市民可不受滋擾,樂得清靜,而願意接受推銷的仍可繼續接收所需資訊,可謂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

在法治和文明社會,每一個市民都有權維護自己的私人空間不受侵優,直銷電話氾濫成災,不僅造成滋擾,而且侵犯私隱,令人忍無可忍,港府不應再有推卸監管責任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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