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間外賣店舖都自稱「長洲糯米糍」,是否任何人都可以「長洲糯米糍」自居?又或者以其名註冊商標?法律界人士表示,「長洲糯米糍」名稱太普通,單單此字眼,難以獲商標註冊處批出商標。

根據商標註冊處網頁的商標記錄,今年有兩宗商標註冊的申請,其商標字眼包含「長洲糯米糍」,其中一個註冊商標申請於今年五月十八日提交,當局於八月公布接納註冊,而一個申請則仍在審批中。

熟悉版權法例的律師江炳滔表示,假若有人為「長洲糯米糍」註冊商標名稱,便會受《商標條例》保護,但因申請商標註冊的程式中,商標及名稱等資料要交給當局檢驗,而單單只有「長洲糯米糍」字眼,名稱太普通籠統,相信獲批的機會不大。

他續指,即使未有為名稱註冊商標,若有首間店以「長洲糯米糍」名義,經過辛苦耕耘打響名堂,但後來有其他公司自稱「長洲糯米糍」,則可被視為影射侵權的行為。首間店只要提交到多年前已開業的證明,如七年內的單據或是街坊人證,就可向法庭申請禁止其他店使用同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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