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警方在東九龍區一帶進行打擊輕型貨車非法載客取酬的行動,今年七月十九日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電召客貨車,並派出三名警員「放蛇」,在無攜帶貨物下乘該車由將軍澳村到九龍灣臨興街,警員抵埗付錢後即場表露身份並拘捕司機。司機昨於觀塘法院承認「駕駛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兩罪,被判罰款共六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

被告郭勝榮(五十二歲)昨無律師代表,他求情時指過去二十年開設工廠經營紙品生意,但因生意失敗,近年轉任客貨車司機,自行接訂單維生,事發後已將客貨車放售,並另覓工作「幫人打工」。被告續指,案發期間月入約一萬三千元,事發當日他因一時疏忽,未有問清楚「放蛇」警員有否攜帶貨物,到達目的地才知對方沒帶貨。另外,涉案客貨車有購第三者保險,只因違反保單條件非法載客取酬,故第三者保險的承保才無效。

案件編號:KTCC4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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