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競爭條例》將於下月十四日起全面實施,競爭事務委員會昨出版一份指南,幫助中小企檢視營商手法,並讓它們識別潛在反競爭風險,指南內附有風險等級供參考。競委會表示,合謀定價屬高風險級別的行為之一,如有人與競爭對手討論或協定價格,包括折扣、回贈或優惠等,無論是企業或前線員工都有可能觸犯條例,建議企業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

籲企業提供員工培訓

目前本港逾九成八企業為中小型,競委會針對性地出版《如何遵守(競爭條例)中小型企業實用指南》,提出三個避免違規的步驟,包括識別風險、減低風險及定期檢視營商手法,指南內附實用列表,協助企業識別與競爭對手、供應商及客戶接觸時的潛在反競爭風險,並把風險分類,當中合謀定價、限制產量、瓜分市場,以及圍標都為高級別風險行為。

競委會行政總裁Stanley Wong表示,售貨員一旦與競爭對手討論或協定價格事宜,企業或員工本身都有可能觸犯條例,但檢控需視乎個別個案而定,建議企業為員工提供培訓。他又指,目前競委會正就樓宇復修及燃油等議題進行研究,目的是了解市場運作,預計年底公布有關研究的進展。至於旅遊業議會早前提倡設立本港接待團參考價,此舉能否獲得條例豁免,Stanley Wong表示不會對個別行業作出評論,又稱旅議會仍未就有關事宜接觸競委會。

自一四年中起,競委會與中小企代表、主要商會、行業協會及專業團體已舉行逾一百八十場簡介會及會議,亦為中小企及公眾舉辦七場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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