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渠油事件愈揭愈臭,目前知道有更多、更廣泛的食品企業被殃及,顯示事件實非短時間存在的問題。可怕的是,不知把多少坑渠油送進了民眾的肚子裏。更甚者,工業用豬油當食用油,簡直草菅人命,為禍之烈可見,監管缺位的禍害,實在難以計量。

坑渠油這門骯髒生意,肯定有巨大利益誘惑,否則生意不會做到這麼大。主要肇事者在台被拘,預計在民憤極大之下,難逃從重判決。然而,不管如何重判肇事者,都難以抵償社會的損失。撇開民眾吃下肚的為害不說,事後封存銷毁的原料及製品就是巨大的數目。每次發生食品災難,都追溯到監管的責任,商人昧了良心賺黑心錢受到應有懲罰,但坑渠油堂而皇之進出口,海關不把關,食安中心大安旨意,造成坑渠油暢行無阻,又該不該受罰?官僚庸政習以為常,是毒食品不斷被吃入市民肚裏的主因,官僚庸政在於既不作為也不投入。

業界提到若有嚴謹制度,食油進口後如何流動便有清晰記錄,一查就可知道。這種由上而下的制度亦說明,只要從源頭把關,就可以杜絕毒食品進入和擴散。毫無疑問,這重機制把關需要財力支持,而決策的權衡很簡單,就是值不值得投入。一旦出事被迫遺棄大量食材造成的浪費,以及可以避免市民受到毒食品荼毒,政府勤政、花錢出力不但值得,而且不容推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