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先後有兩名美國記者被伊斯蘭國(IS)武裝恐怖分子斬首,我看後是悲痛莫名。他們大可留在老家安枕無憂的,卻本着記者報道事實真相的天職走到戰地最前線,結果雙雙在敍利亞被擄,畫下身首異處的悲慘句號。

根據《日內瓦第三公約》,戰地記者其中一個定義是「經過其國家武裝部隊准許伴隨部隊參與行動,若被敵方俘獲,將成為戰俘」。因此有人說,食得鹹魚抵得渴,做得戰地記者就預咗有生命危險。

這句說話我只認同一半。誠然,戰地記者的危險性不言而喻,也大都做好非死即傷的心理準備,但死於槍林彈雨跟死於恐怖分子刀下,畢竟是有分別的。人有求生的天性,戰地記者也一樣,沒有人是抱着必死的心態來工作的,更何況,那些恐怖活動算甚麼戰爭呢?不過是一班打着宗教旗幟散播血腥和仇恨的劊子手而已。

相比起來,香港記者當然幸福得多,香港即使再亂,也只是遊遊行示示威,但這不是說香港記者不值得尊重。記者日灑雨淋追訪新聞,箇中辛苦,非安坐辦公室歎冷氣的人能夠體會。在新聞自由愈收愈緊的今天,公眾對記者的指摘反而愈來愈多(最常聽到的是「作新聞」)。其實香港記者絕大部分都是盡忠職守的,也同樣是為社會服務,大家若能對記者多點尊重,少點對立,記者辛苦也不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