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羅冠聰、黃之鋒、黃浩銘和陳偉業均否認控罪。
【本報訊】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四人,去年六月十一日到中聯辦外抗議國務院公布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並焚燒大型自製白皮書道具,事隔一年四人共被控四項阻差辦公罪,四人不認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時,辯方申請終止聆訊,並要求傳召負責檢控程序的律政司人員到庭解釋拖延十三個月才檢控的理由,惟遭裁判官以辯方欠缺理據為由否決。另外控辯亦就終止聆訊事項完成陳詞,裁判官押後下月二十日判決。
要求傳召檢控專員被拒
辯方申請終止聆訊時指,本案案情簡單,律政司無理由要在事發後逾年才檢控四人,質疑涉政治考慮。辯方又指律政司堅持檢控,只會影響各被告接受公平審訊機會,破壞司法制度及濫用司法程序。
辯方要求傳召處理本案的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到庭作證,指黎參與案件的檢控過程並提供法律意見予警方,其證供有助解釋案件拖延的原因。控方反對申請,指基於法律專業保密原則,黎不能透露協商過程,故傳召黎出庭並無幫助。裁判官考慮後認為,辯方無足夠法律基礎傳召黎出庭,因此拒證申請。
被告陳偉業(六十歲)及黃之鋒(十八歲),各控兩項阻差辦公罪,被告黃浩銘(二十六歲)及羅冠聰(二十二歲)各控一項阻差辦公罪。
案件編號:ESCC 2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