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內地,扶倒地老人家隨時被敲詐,以致有公司乘勢推出「扶老人險」。估唔到香港仲誇張,做好人,分分鐘監都有得坐,問你怕未!

係咁嘅,一名男途人見路邊有部客貨車冇閂門,諗住好心幫吓手,點知車主返到後發現手機失竊,懷疑係嗰名男途人所為,於是報警求助,結果一無所獲。本來一場誤會,無乜大不了,點知律政司堅持以「干預汽車罪」控告該名男途人,仲令對方入獄六星期添。佢出獄後提出終審上訴,終審法院尋日裁決,指法例所指嘅「干預」係指干擾或亂動車輛某部分並造成破壞,上訴人當時行為唔構成相關罪行,因此判佢得直。

咁都得?律政司有咁多精英,犯咁低級嘅錯誤已經難以接受,家陣仲羅織罪名,擺明砌生豬肉,上演秦檜屈岳飛「莫須有」嘅現代版,仲有冇再離譜啲呀!話時話,小市民最終沉冤得雪,都算還得神落咯。正如法官話齋,部分被告喺原審時冇法律代表,以致未能喺原審時提出對案件有關鍵影響嘅法律觀點,好似上訴人咁,都係好彩有律師義助提出終審上訴,至可以脫罪咋。

冇計喇,「鬼叫你窮呀,頂硬上。」的士司機「濫收」五毫車資、隧道收費員「盜竊」一蚊,通通都要洗乾淨八月十五,呢啲咪「竊鈎者誅,竊國者侯」囉,依家連冇罪都硬砌到有罪,唔怪得有人話「法律面前,窮人含恨」喇。

不過咁,法律面前,窮人就含恨啫,有錢有勢有外部勢力照住嘅就唔同講法嘞。佔領之亂幾乎搞死香港咁滯,而搞手亦直認違法,但佢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風流快活,特別係壹淫媒老闆淫賤黎嘅黑金醜聞,查到依家都未有下文,當局到底有咩不可告人嘅苦衷?

講起淫媒,佢哋反中亂港始終如「壹」,淨係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被判罪成嘅個案已達到一百三十幾宗,幾乎厚過電話簿咁滯,但每次都係輕輕罰款了事,連搲痕都嫌無力。最離譜嘅係,壹淫媒早排被判藐視法庭罪成,連法官都話罪行嚴重,點知最終罰款了事,律政司居然放棄上訴。港府投鼠忌器,話唔係怕咗背後嘅外部勢力,三歲細路都唔信喇!

諗諗吓,香港嘅法治就好似《動物農莊》咁,有啲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仲好意思自吹「法治之都」,唔驚笑大人個口嘅咩,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