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十一日假法國巴黎舉行,不少人認為,若與會各方無法把握機會達成共識,建立覆蓋全球的減排機制,阻止全球平均溫度上升超過攝氏兩度(與工業革命前相比)的目標,達成機會更形渺茫,全球暖化產生之極端天氣威脅人類存亡,難怪有人認為,巴黎大會是人類走上不歸路前的最後屏障。

巴黎氣候大會前期準備工作已告完成,最後一次官方預備會議上周一至上周五假德國波恩舉行,被指尚未還清氣候債的富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急速上升的發展中國家、以及面對沒頂之災的細小島國,三方分歧仍然巨大,作為巴黎大會談判基礎的協議草案,刪刪減減沒完沒了,被簡化至只剩二十頁的協議草案,上周三增至三十四頁,至大會閉幕增至五十五頁,草案由簡入繁,各方為「誰欠了誰」爭拗不斷,減排責任你推我讓。

波恩會議勉為其難完成談判文本起草工作,教人擔心巴黎大會成為○九年哥本哈根大會翻版,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各不相讓,無可再拖的全球減排機制難產收場。退一步說,即使巴黎大會柳暗花明,與會各方歷史性達成共識攜手推動減排,若新建立之機制欠缺自我調整能力,誠如基督教援助協會一名氣候專家所言,巴黎大會只是一輛徒有美麗外觀卻沒有引擎的汽車。

經哥本哈根大會不歡而散一役,往後舉行的氣候變化大會均點到即止,談判方式從上而下改由下而上,好處是減低各方摩擦,壞處是各方自訂之減排目標與進程,遠不足以實現大會預設目標。若說所有人都贊成,預設目標達成前必須定期檢討進度,那麼,檢討會應相隔多久舉行一次?減排進度是否理想由誰來判斷?若進度欠佳,是否意味着與會各方自動同意啟動更進取的減排措施?若有國家或地區提出異議,又由哪一方來仲裁?

機制再完善也好,講錢傷感情是不變現實。發展中國家要求發達國家提供數以千億美元計援助,令她們得以邊發展經濟、邊減低石化燃料使用比率。樂觀一派相信,低碳科技漸趨成熟,成本持續下滑,發達國與發展中國家的對立可望逐步淡化。聯合國氣候主管菲格雷斯一針見血指出,巴黎氣候大會並非為了一蹴而就召開,它是一項進程。

全球減排漫漫長路,被指關乎人類存亡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即使大團圓結局,也只是旅途中較矚目的中途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