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普通話女教師王晶晶涉嫌與女拍擋樊娟在有「人間妖域」之稱的中環蘭桂坊拉客介紹妓女,遭警方放蛇拘控,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放蛇警員證供誠實可靠,惟只能證明兩名被告有份參與賣淫活動、介紹妓女及保管肉金等,未能證實二人擔當「主事人」角色,故裁定二人共五項控制及依靠他人賣淫維生罪名全部不成立,但販毒及襲警罪則成立,兩人分別被判監二十個月及兩個月。

兩人涉淫業甩罪

首被告王晶晶(四十歲)和次被告樊娟(三十五歲),被指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期間控制及依靠他人賣淫維生,裁判官昨裁決時指,警方在行動中派出多名警員佯裝嫖客放蛇,包括多名外籍警官,各臥底警員的證供顯示兩名被告的確有介紹妓女予客人、以及代妓女收取由臥底支付有記認金錢的肉金等,惟未足以證明兩人是「主事人」角色。加上無法得知兩名被告代收肉金後會如何處理,而首被告被捕時更只穿胸圍,不排除二人只是中間人甚至也是性服務提供者,故裁定涉案五項涉及控制和依靠他人賣淫的罪名不成立。

而首被告所涉的販毒罪及次被告所涉的襲警罪,裁判官認為證人已說出事實全部,即首被告有將可卡因交予臥底警員,次被告在被捕時亦有用手(月爭)撞警員,裁定兩罪罪成。

案件編號:ESCC 2333/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