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國洋酒供應商本年初接獲一名女子的訂單,三度訂購共約九千四百支洋酒並要求運往深圳南山,總值逾二百一十一萬元。供應商遂委託一對兄弟經營的運輸公司付運,惟之後訂酒女子失去聯絡,九千多支洋酒在付運期間又不翼而飛,供應商遂報警。警方終在運輸公司的貨倉和辦公室等地,起回大部分洋酒並拘捕兩兄弟。二人昨於區院承認兩項偷竊罪,收押候判。

被告黃嘉奇(三十二歲)和黃嘉威(三十七歲),被控在今年一月中至二月初期間在港偷竊案中洋酒公司逾九千支洋酒,每支酒的酒價由三十元至近三百元不等,總值逾二百萬元。次被告同居女友黃慧敏(三十六歲)原同被控一項偷竊罪,但她不認罪,昨獲控方撤罪。案件押後十一月十八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5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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