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家翁去年趁媳婦到其寓所做家務及「做冬」時,涉嫌兩度向她毛手毛腳,其中一次由小腿摸至私處。被捕家翁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女事主稱家翁去年非禮她「十次八次」,屢勸阻對方仍死性不改。惟辯方盤問時指,翁媳二人其實早有姦情,今年初在內地祖屋更被事主丈夫撞破二人親熱,事主強烈否認。

疑摸小腿按私處

男被告(六十五歲)現已退休,被控在去年四月某日及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其大埔家中非禮媳婦X(四十八歲)。X在庭上供稱,去年四月已遭被告掃背摸膝:「雖然唔係好大件事,但老爺同新抱始終唔可以摸手摸腳o架!」去年冬至,X到上址煮飯,期間被告突然從後由她小腿摸至私處,並在其私處按了一下。飯後X丈夫向X表示目睹過程,但沒有追究父親,自此夫婦關係惡化。辯方盤問時,X表示在上述兩個日子之間,其實曾多次遭被告非禮,包括摸她胸及臀,由於丈夫脾氣暴躁,她擔心「佢知道咗斬我都有份」。

辯方則道出另一版本,透露今年一月被告與兒子及X同往深圳祭祖,X在祖屋客房掃地時,被告入內和她擁吻,隔衣「搓」她左胸,遭X丈夫撞破,更發現被告的陽具露出褲外,X的長褲則褪至大腿,丈夫相信二人有姦情,盛怒下返港,但X卻隨被告回港,顯示她與被告早有親密關係,案中兩次行為亦得X同意。X強烈否認與被告有染,案件押後本月三十日續審,控方將傳召X丈夫作供。

案件編號:FLCC 44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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