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康文署嘅個人訂場行政罰則混亂,究竟係兩日前定係段節前半小時交取消訂場表格,市民都矇查查,於是就去搵署長嫦嫦問問。

    市民︰依家個情況究竟係點?

    嫦嫦︰其實就要喺兩日前交,半粒鐘前係酌情處理。

    市民︰咁好似有啲兒戲,都唔嚴謹執行。

    嫦嫦︰係靈活變通,為大家開方便之門。

    市民︰既然係咁……

    (市民拎出取消訂場表格。)

    嫦嫦︰先生,過咗成個禮拜你先交,要列你入「黑名單」喎。

    市民︰你哋做嘢咁靈活,剔我出「黑名單」咪得囉,唔係唔幫我開方便之門啊?

    嫦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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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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