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男警在同一日內分別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貸款,過程中涉嫌隱瞞他數日前曾獲其他財務機構批出貸款的資料,最終誘使兩間機構借款共逾三十三萬元,事後被揭發。男警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

涉嫌隱瞞借貸資料的警員梁漢文。(資料圖片)

當差21年 現被停職

加入警隊二十一年、現已被停職的被告梁漢文(三十九歲),被控於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分別向花旗銀行及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沒有接受任何機構借貸,從而誘使該兩機構分別批出十五萬多元及十八萬元。據控辯同意案情指,被告於一二年五月十五日獲亞洲聯合財務借款四十萬元,同年十月法庭頒令被告破產。

控方昨日傳召花旗銀行客戶服務經理馮偉豪作供,馮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收到被告的借貸申請表,翌日致電被告核實其借貸狀況,以評估銀行批出的借貸額。馮翻查紀錄,得悉被告月薪約二萬七千元,當時欠債二十四萬多元,在數日前曾向六間機構申請借貸,但被告聲稱只是「比較利息」。

馮又指出,若被告透露數日前曾獲四十萬元或以上借貸,花旗銀行便不會批出貸款,因為對方或容易「走數」。

辯方盤問時則指出,馮作出電話查詢時沒有錄音,質疑馮從來沒有查問過被告的借貸詳情;馮表示當時曾經問被告借款紀錄,但同意確無錄音。案件本月三十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 35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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