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僭建案,控方昨在九龍城法院呈交書面結案陳詞,並在庭上補充說,若在○七年初大宅建成並取得入伙紙後始僭建,做法有違常理,因大宅當時仍算簇新,亦有上蓋建築,若進行僭建工程,便需拆卸大宅的部分建築,同時須動用不少機器及使用逾百輛貨車搬運地庫的泥,故此做法頗為奇怪,甚至可說是愚蠢。辯方將於今日結案陳詞,而裁判官暫定於四月十四日裁決。

案件編號:KCS 4906-4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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