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貞報道】有香港威尼斯之稱的大澳是本港著名旅遊勝地,規劃署擬修訂大澳市中心分區計劃大綱草圖,保存大澳鄉郊特色和漁村風貌,將約六公頃土地保留作棚屋用途的同時,另修訂部分住宅地帶的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以配合房屋署未來土地發展用途。不過,大澳鄉事委員會主席兼離島區議員李志峰希望當局可略為放寛住宅地帶用途,將部分空置土地劃作興建丁屋,保障原居民利益。鄉委會將通知村民出席當局的諮詢會議。

修改土地限制配合重建

規劃署提交離島區議會的文件指出,大澳規劃區總面積約為四十六點一四公頃,當局認為整體的城市設計概念應保持大澳獨有的漁村特色,新發展項目應與現有建築物配合得宜,並集中在鄉村中心區內,樓高不得超過區內建築物一般的三層高度,而大澳涌沿岸棚屋則應予保留。不過,房署建議調整部分公屋及居屋土地的最高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以便未來重建時可增彈性,當局又建議將八點七九公頃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並預留土地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

當局亦建議將總面積約六公頃的土地規劃作住宅(丁類)用途,容許現有建於棚腳上的臨時構築物可向城規會申請重建作永久建築物,但重建後高度不得超過四點六米。另外,大澳合共約九點五公頃的土地則會納入綠化地帶及自然保育區,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主席何佩嫻支持有關安排,認為可保存濕地。至於市區的發展,她指因不少土地屬私人擁有,業主可申請重建,限制樓宇高度,可配合大澳整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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