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鏡:房署地政拒斬危樹互拋波
租置屋邨管理混亂,政府部門鬥卸責,延誤斬枯樹攞市民條命「較飛」!大埔富善邨內一棵約二十五米高大樹,去年已被發現枯萎,搖搖欲墜有倒塌壓死人危機,卻遲遲未被處理,屋邨管理公司呼冤,指必須問准地政總署才能斬樹,惟地政總署卻指應由房署負責,兩署互卸責,斬樹一拖再拖,邨民谷爆投訴,經本報跟進,兩部門才認真辦理,火速確定責任誰屬,並於上月由大埔地政處發信批准斬樹,枯樹方得以移除,為斬一棵枯樹前後竟耗時四個月。
枯樹原在富善邨向行人路傾斜達二十度,搖搖欲墜。
部門拖延斬枯樹時,街坊魏先生擔心枯樹會倒塌。
危樹於上月才移除。
二○○五年被納入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富善邨,位於善雅樓對開原有一棵約二十五米高大樹,去年九月被發現枯萎,樹葉掉光,樹身發黑,屋邨管理公司用欄將大樹圍住,貼上「樹木有待檢查,危險勿近」告示。
三個月後,大樹已向行人路休憩處傾斜達二十度,有倒塌危機,卻仍未有被處理的迹象。邨民魏先生憤慨表示:「好危險,大風少少都吹得冧!呢度成日都好多老人家行出行入,如果冧落嚟一定壓死人!」他曾多次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屋邨管理處投訴,惟只獲告之「即將會鋸走」及「文件正在處理中」。
推諉文件往來耗時
該屋邨管理公司新昌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發言人陳小姐表示,根據公契,管理公司必須先向地政總署申請才可以斬樹,「如果唔係試過要罰成一百萬!」但地政總署指事件屬房署負責範圍。管理公司無奈透過申訴專員公署接觸房署,但房署又將事件轉介予大埔地政處,兩署「將個波拋嚟拋去」,拖延多月仍未發出斬樹批准。
上月初本報接獲邨民投訴後向兩署追問,相關部門才加快辦理進度,大埔地政處終於在同月七日發信批准斬樹,枯樹亦得以在同月二十七日被移除,前後竟耗時足足四個月,幸期間大樹未有倒塌造成人命傷亡。
大埔地政處回應事件,指富善邨之業權及管理由地段之業權持有人共同持有及管理,根據有關土地契約訂明之保護樹木條款,在干擾或移除該地段範圍內之樹木之前,必須取得地政總署署長或有關授權人之批准,而倘若業權全屬房署所擁有,房署則是獲授權人之一。
根據紀錄,地政處曾於去年十月接獲地政總署轉介該管理公司的來信,要求允許移除邨內一棵枯死樹木,地政處遂着管理公司先核實有關樹木所在位置的業權分布狀況。由於經房署核實相關位置的業權並非全屬房署擁有,地政處方發信允許管理公司移除有關枯樹。房署發言人則表示,富善邨立案法團所聘用的管理公司已接獲地政處允許信件。但回應中隻字不提自己在租置屋邨管理上所扮演的角色,似「闊佬懶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