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竊匪逆線行車司機監58月
【本報訊】警方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晚接獲線報在秀茂坪寶達商場埋伏,拘捕兩名爆竊茶餐廳的男子,而負責接應的男司機則駕駛原本用作載客的小巴逃走,期間更三度在將軍澳道高速逆線行駛,警方當時亦逆線行車追截,最終將他拘捕。
三名被告早前在區院先後認罪及被裁定罪成,其中在茶餐廳外被捕的兩名竊匪昨分別被判監二十五個月和二十八個月,至於司機則被判監五十八個月和停牌六年,協助輔導該司機的前立法會議員黃成智昨日到庭旁聽,對該名司機又再犯案感到愕然。
三名被告依次是李國威(三十九歲)、葡籍Santos Edward Francis(五十八歲)及曾瑞麟(三十三歲),三人皆有爆竊案底,其中首被告曾九度干犯爆竊。
三人同被控一項爆竊罪,其中首、次被告認罪,第三被告則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第三被告另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
社工出身的黃成智在庭外稱,他認識第三被告一家多年,去年起協助第三被告在出獄後更生,看到他任職小巴司機努力掙錢,甚感欣慰,豈料他又犯案。
兩賊均判囚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經過精心部署,三名被告都是積犯,故判首被告入獄二十八個月;次被告在案發前四日才出獄,但考慮他出庭頂證其他被告,遂酌量減刑,判入獄二十五個月;至於第三被告駕駛小巴以時速八十公里逆線行駛八百六十米,當時無造成人命傷亡,純粹幸運,故判入獄五十八個月及停牌六年。
案件編號:DCCC 9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