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些司法部門官員墮落變質,執法不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而是見錢眼開,為權貴保駕護航。他們徇私枉法,肆無忌憚,社會和諧已成空談。

長春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李曉明被揭發赴海口、三亞等地查辦一宗倒賣土地使用權案時,住五星級酒店,乘坐飛機頭等艙,竟然由證人即利害相關人買單。當局以李曉明違反「四風」將其問責調查,但李曉明個案背後更大的問題是,司法部門到底為誰而設?檢察官到底為誰執法?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李曉明的海南辦案之旅,一路受到利害相關人的豪華招待,其在辦案過程中怎麼可能做到公平公正?這樣的反貪局長,與貪污局長又有甚麼分別?李曉明如此心甘情願地為利害相關人兩肋插刀,有針對性地打壓另一方,讓人懷疑其除了接受吃請之外,還有更深層次勾結。

其實,類似李曉明這樣的例子在內地司法界層出不窮。都說司法面前人人平等,實際上內地的司法大門朝錢開,無權無勢莫進來。司法部門執法的依據並不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而是「以金錢為準繩,以關係為依據」,誰給的錢多就讓誰贏,誰靠山硬就讓誰勝。同樣類型的個案,權貴可以法外容情,逍遙法外,而普通百姓則罪無可赦甚至罪加一等。司法已成為權貴手中的玩物,窮人心中的夢魘。

司法腐敗 戾氣爆發

以公安為例,人民警察為人民,這原本是內地一句家喻戶曉的話,但隨着社會發展,利益的變化,這句話已發生變化,人民警察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權貴服務。一些警察淪為權貴的家丁與幫兇,無論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徵地,警察往往衝鋒陷陣,與民為敵,為權貴們保駕護航,他們早已沒有人民警察的任何味道,只帶有銅臭與權力的怪味。司法腐敗折射出執政當局到底是代表誰的利益、到底為誰服務這個深層次問題。

內地司法部門的蛻變,實際上與中共的指導思想演變有關。自從中共提出「三個代表思想」,自詡為代表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之後,全黨的思想便開始混亂。因為不同階層的利益相互衝突,在他們發生爭執時,中共又代表誰的利益呢?資本家勢大財雄,他們通過金錢拉攏、政治施壓,可以輕而易舉地將司法官員拉到自己一邊,與他們結成利益同盟,共同對付弱勢群體。

周永康執掌司法十年,維穩當道,公平正義早已湮滅,司法腐敗已成為社會戾氣爆發的始作俑者。如今第五代打老虎收拾周永康,正好藉機撥亂反正,通過幫助民眾維權實現社會維穩,將司法部門從權貴集團手中奪回,轉變為國家公器,為人民利益鳴鑼開道,為公平公正保駕護航,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