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塘邨一個單位早前傳出惡臭遭鄰居投訴及報警,揭發面積約三百呎單位養了約五十隻貓,其中十二隻更被困在一個籠內,出現「貓疊貓」情況,其餘則隨處走,現場亦缺水缺糧兼布滿便溺。居於單位內一對男女涉嫌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被起訴,昨在觀塘法院應訊,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十二月二十七日再訊。

男被告霍明義(右)和女被告卓曉民(左)獲准保釋候訊。

男被告霍明義(六十歲),報稱保安員;女被告卓曉民(二十七歲),報稱文員。兩人同住油塘邨華塘樓一公屋單位,庭上無透露兩人關係。控罪指,兩名被告於九月十日,身為上述單位貓隻主人,沒有就保護貓隻免受殘酷對待而作出合理及謹慎的措施及監管,亦沒有為貓隻提供足夠的食物及清水,而其中十二隻貓更被放入一個長二十九吋、闊十八吋及高二十一吋鐵籠內,導致貓隻受到不必要痛苦。辯方申請保釋時稱,所有貓均是女被告飼養,男被告只在她不在家時協助看管貓隻。

另外,六十四歲校巴司機曾海棠,聲稱與妻子在住所附近晨運時,兩人先後遭狗隻追趕導致跌倒受傷,為了報復,於九月七日以殺蟲劑混入熟雞肉後,放在元朗大樹下西路南坑排某屋外,毒殺一隻流浪狗。他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虐畜罪,還押至明年一月二日,等候精神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KTCC 6614/13、TMCC 42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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