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五歲男警與女同袍飲酒消遣後,涉嫌把醉酒女同袍帶返自己所住的警察宿舍單位非禮她,因而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他昨在屯門法院否認控罪,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七日預審。控罪指被告倪煦樂於八月十六日,在屯門湖康警察宿舍某室非禮女子X。控方透露,被告在警誡下稱女事主同意上述身體接觸。
案件編號:TMCC 43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