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歡迎讀者提問升學疑難,來信請寄香港大埔工業邨大昌街23號東方報業中心《太陽報》<升學信箱>收。

家長問:「應用學習科目的成績如何匯報?」

答:應用學習科目的評核工作由個別課程機構負責。考生的成績會經由考評局審訂,並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匯報。成績將以兩個等級匯報,即「達標」和「達標並表現優異」。考生表現低於「達標」的水準或出席率不足80% 將被定為「不達標」。

學生問:「『達標」』 及『達標並表現優異』的水準如何釐定?」

答:個別應用學習科目的「達標」水準,由有關課程提供機構初步訂定,然後由考評局參考該科目的「達標表現描述」調整。訂定「達標並表現優異」水準的臨界得分須參考相關考生在四個核心科目的表現。「達標並表現優異」水準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的第3級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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