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的手機維修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增加逾七成。

【本報訊】消委會今年首六個月,接獲五百四十八宗手機維修投訴,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七成四。常見爭拗是維修商以人為因素為由,拒履行維修責任,又或是維修後機內資料遺失等。

消委會今年上半年接獲的手機維修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增加逾七成。

市民梁先生前年在電訊公司以四千多元購買手機,保養期內手機無法接收訊號,遂要求維修。但職員以手機充電位置的液體試紙已由原來白色轉為黑色為由,拒提供任何維修。梁先生質疑解釋無理,推銷時亦無說明手機有液體試紙。消委會雖有介入,但對方堅持損壞屬人為因素,最終梁先生要自費找其他公司維修。

市民周先生今年四月買入手機,他瀏覽手機中相片時,手機突然自動關機,不能再進入系統。周先生向維修中心求助,獲通知要花一千七百五十元更換底板,更不能保存相片資料。周先生想保存資料,因此選擇取回手機不維修,其後自行尋求解決方法,成功更新手機操作系統,資料及相片完好保存,他質疑維修人員故意誤導。

修理疑遭換機

張小姐以二千多元購入內地製造的手機,使用不夠半年,主按鍵開始鬆脫及速度變慢,要送往內地維修。經多次溝通,獲告知維修費需六百元。她認為費用不合理,於是放棄維修,領回手機。但她取回手機後,手機狀況較送往維修前更差。核對單據後,竟發現手機機身號碼與單據不符,懷疑遭換機。消委會介入後,她獲換回一部全新手機。

郭小姐今年三月以三千多元買入手機,僅使用七天便不斷自動關機,一個月內交到維修中心修理多達四次,每次僅重新安裝軟件,數日後即打回原形,經多次交涉後始獲退款。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手機的投訴主要涉及不滿維修服務馬虎、需時過長及收費太貴等,他批評電訊公司及經銷商銷售時無提及售後服務詳情,建議消費者買手機要保留單據,送往維修時要預先備份手機資料或刪除機密資料,更要以白紙黑字填寫機身號碼、維修價錢及預期完工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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