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樓宇大多樓齡逾五十年,缺乏先進設備。(資料圖片)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通過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立即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的樓宇,以便增加市區發展土地供應,並促請發展局在半年內提交雙方均可接受的可行方案。

公務員樓宇大多樓齡逾五十年,缺乏先進設備。(資料圖片)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申訴大會召集人黃伯仁批評,多棟現存公務員樓宇樓齡逾五十年,加上缺乏電梯等先進設備,長者出入異常不方便,呼籲政府及市建局當機立斷,改變業主補地價取回業權及補地價重建發展的政策,將相關樓宇納入重建範圍。

發展局副秘書長鄭偉源表示,截至上月底,一共有一千四百個合作社業主,向政府補足地價及取回樓宇單位業權,認為有關機制正常運作。他指,當局會從現有資源角色着手,考慮是否有需要改變現有補地價機制,強調當局現階段對此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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