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監局與旅議會職能分配

【本報訊】針對近年旅遊業的規管問題,港府擬成立以非業界人士為主的旅遊業監管局,專責處理旅行社、導遊發牌和違規處分等,並推出多項辣招打擊不法的內地入境團及違規旅行社,包括規定有關旅行社交存八十萬元保證金、每間旅行社委任授權代表等,盼藉提高經營內地入境團旅行社的入行門檻,打擊不良分子。預計旅監局最快二○一五年運作。

旅監局與旅議會職能分配

提高辦內地入境團門檻

港府昨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旅監局的建議安排,建議新成立的旅監局有二十二名成員,全由政府委任,包括非業界人士任主席、旅遊事務專員任副主席,八名成員來自旅遊界代表,十二人來自不同專業界別。港府擬提高內地入境團旅行社的入行門檻,不論現有或新開設旅行社,須交存八十萬元保證金;只辦機票住宿預訂的旅行社可豁免。

消息表示,預料將有三百五十間旅行社受影響,當中逾一百七十間以定點購物團業務為主,利潤不俗,相信有能力繳付保證金;餘下約一百間偶然接團的旅行社,或因無法支付保證金而需轉營票務服務。消息稱,現有經營外遊團的旅行社可獲豁免交保證金,但新設立或累積指定罰款水平的旅行社則須交存五十萬元保證金。

為防有人繞過交存保證金的安排,現有旅行社在新制下首次續牌後股權累積變動逾五成,將被視作新開設旅行社,須即時交付保證金。消息表示,旅議會過去五年向一百一十間違規旅行社罰款,近九成來自內地入境團,相信新安排對外遊團旅行社影響不大。

旅監局規定日後每間旅行社須委任一名授權代表,確保旅行社運作符合發牌條件和相關規定。消息指,授權代表須是旅行社主要僱員且擁有五至十年旅遊業經驗,一旦授權代表無履行相關職責,涉事旅行社有機會被釘牌。現時每個內地入境團徵收二十元登記費,以每團四十人為例,即每人平均收五毫,遠低於外遊團每人五元登記費。消息指,內地入境團佔旅議會開支約四成,但徵費收入僅佔旅議會一成,建議每團登記費提高至二百元。

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指議會日後毋須處理監管工作,財政來源和人手會大減,收入依靠舉辦課程、旅遊展覽會及會費等。

旅監局成立後規管旅遊業的辣招

設交存保證金制度

經營內地入境團業務的旅行社,不論現存或新成立,一律需繳付80萬元。

新成立沒有經營內地入境團業務的旅行社只需繳付50萬元,旅行社如未清繳違規罰款便結業,會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

若旅行社股權累計變動逾50%,會視作新設旅行社,需繳付保證金。

收緊內地入境團業務的定義:二人或以上提供觀光、膳食、購物或上述任何一項服務。

每間旅行社需委任一名授權代表,且不能同時擔任多於一間旅行社的授權代表,授權代表如沒有履行職務可被取消資格,涉事旅行社亦可能不獲續牌。

領隊及導遊必須完成考前訓練課程,才可參加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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