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聲稱誤信玄學家楊天命之言以致「痛失千七萬兼妻離子散」的商人樂維,去年因在楊的辦公室縱火而被判監兩年四個月,上月出獄翌日,他即涉嫌派人送信到楊的辦公室而被捕,信中有「自掘墳墓,必遭天譴」等字句。被告被控恐嚇罪,昨再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自行向法庭申請保釋,強調只想揭穿楊「害人呃人」的真面目,無意加害他,惟裁判官擔心他會再騷擾楊,遂駁回保釋申請,還押至下月三十日再訊。

樂維

報稱無業的被告樂維(四十二歲),被控於上月三十一日,在銅鑼灣謝斐道維安商業大廈二十三樓,威脅事主姚偉豪(楊天命原名)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案件日前提訊時,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等候檢驗指模及追查「送信人」下落,案件昨日再提堂,處理被告保釋申請。

保釋申請被駁回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在庭上陳詞說,他因過分迷信楊天命,被害得「痛失千七萬兼妻離子散」,被告自稱擁有可揭穿楊「害人呃人」的錄音帶,是次寫信予楊只想求和,否則便公開錄音帶,而信中提及的「自掘墳墓、名譽掃地、道德淪亡、必遭天譴」等字眼,只是楊自招的結果,而非由他加害所致,故否認自己有恐嚇意圖。

被告續指他本是良好市民及成功商人,卻因「太邪惡的迷信」而失去一切,他自言「坐監唔緊要」,只想討回公道及揭穿楊的真面目,又強調他放監後無接觸過楊,只派人送信向楊求和,承諾若獲准保釋不會騷擾楊,又稱兒子後日生日,想親自跟他說聲生日快樂。惟裁判官認為被告明顯對楊心懷怨恨,加上出獄不久再犯,遂否決他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7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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