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五男生前年上網結識一名十二歲女童,得知她有性經驗後,便威脅要在網上大爆其性史,逼女童傳送裸照給他和見面,並先後在兩次見面時大肆非禮女童,逼對方替他手淫,以及勒索她交出二百元,女童最終於去年報警。十七歲被告李明理早前在區院承認促使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作出猥褻行為和勒索等共五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

官斥做法惡毒

辯方昨呈上多封由被告家人等撰寫的求情信,又指被告在學業和音樂方面表現良好。但官斥責被告的做法惡毒,利用事主的無知犯案,即使呈交一百張獎狀也無濟於事;官更特別要求被告讀出其十歲胞妹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愛錫胞妹,望法庭輕判,被告和到庭旁聽的被告胞妹期間雙雙痛哭。

案件編號:DCCC1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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