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與官鬥乃「傳統智慧」,否則吃不了兜着走。偏偏有人不信邪,還居然把官府鬥贏了。

話說有個「包拗頸」的廣州人,因被多收了一千四百多元公證費,狀告市公證處。對方寄來「紅頭文件」要他親自去領回退款。此人不服,認為多收錢錯在公證處,不該自己去取,遂以個人名義向公證處發出抬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紅頭文件,對方最後被迫送款上門。

官府「畀面」百姓,既喜且悲。喜者,普通人懂得以法律手段維權,而官衙也能放下身段,低頭認錯;悲者,自製紅頭文件維權只是噱頭,成功者鳳毛麟角,而動輒以紅頭文件「大」老百姓,甚至靠暴力手段維護官威的,如恒河沙數。如果為官者都能有廣州公證處官員的器量,神州何至於有這麽多因伸冤無門釀成的悲劇?

當年上海楊佳襲警案,涉案人無故被誤認為「偷車賊」並遭毆打,多次投訴不獲處理,憤而刀刃六名警員。楊佳解釋犯案動機的第一句話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如果警方當時能及時糾錯,結局可能完全不一樣。

第五代承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只有司法面前官民平等,民不畏官,才有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