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十三歲女童前年聲稱因好奇而「嘗試援交」,並於網上訛稱已十七歲,最終被父親揭發及報警,事後多名曾光顧女童的恩客被起訴,包括一名香港大學男生,他被指要求女童與他共浴及口交而被控非禮,去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獲釋。律政司昨於東區法院就此案向原審裁判官要求覆核裁決,控方代表指裁判官不應直接參考英國上議院的案例仲裁,裁判官聽畢陳詞後,押後至下月五日判決,並指:「我相信呢個議題好快都會有上訴庭指引!」

律政司昨於法院就被告蔡偉麟去年一項非禮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向原審裁判官要求覆核裁決。

指不應直接參考英國案例

控方陳詞指裁判官當日裁定案中二十三歲被告蔡偉麟罪名不成立時,主要是參考英國上議院案例,該案例指只要被告「真誠相信」事主事發時已滿十六歲,便可視為抗辯理由。惟控方認為港、英背景不同,例如英國在與未成年人士性交的控罪上亦有上述「真誠相信」抗辯,但本港上訴庭案例已表明,在此類性罪行上被告一方有「絕對責任」去確認對方年齡,故認為就本案的非禮控罪,裁判官可參考英國案例的思路及分析,但不應直接參考其結論。

辯方回應指,本案涉及的是非禮罪,而非與未成年人士性交罪,非禮的條例本身並無年齡限制,「非禮對像由BB到八十歲都可以告呢條」,因此有關年齡爭論實非定罪的主要考慮因素,認為控方的覆核理據不足,案件應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KCCC 3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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