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去年向學校發出八十多頁的《學校處理學生自殺問題電子書:及早識別、介入與善後》,其中附錄包括《不自殺契約》,須由學生簽署,承諾在某段期間不會傷害自己或自殺,引起大批網民討論,不少人斥措施低能、成效不大,質問「簽咗係唔係就無事,自殺咗係唔係要補記大過?」有專家指契約屬輔助性質,學校需再深入輔導有需要的學生。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指契約並非隨便使用,要經專業社工或輔導員深入介入後才用,反駁指要求學生簽署契約是為「交數」的說法不專業及不負責任。

《不自殺契約》須由學生簽署,承諾在某段期間不會傷害自己或自殺。(互聯網圖片)

吳克儉(右)昨到中大與副校長張妙清開會,商談院校對學生的支援。

該電子書是教育局二○一一年出版,去年十月更新,內容包括處理自殺危機時的要訣及評估學生的指引等,《不自殺契約》列明學生在感到會傷害自己時,應立即致電九九九或撒瑪利亞會求助,要求學生提供親友的電話號碼,提醒學生問題有許多解決方法,請學生列出減輕焦慮的方法,如與寵物玩耍、看電影等。契約須學生簽署,亦要有家長及見證人簽名。

恐成學校及社工免責藉口

由一群臨床心理學家及教育心理學家組成的團體「良心理政」指出,《不自殺契約》是一個不足但有用的工具,認為在輔導過程中,與被輔導者訂下某些「契約」屬常見並經驗證屬有效的手段。但他們指該電子書作為教育局對學校發放處理學生自殺的重要資訊,內容和編排艱深、混亂,不能讓大部分非專業輔導背景的教師得益,期望當局改善。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學系教授葉錦成表示,外國曾有人簽署《不自殺契約》後仍選擇輕生,契約作為輔助的輔導工具「唔係無用」,但學校應就學生的個別情況加以輔導,了解學生情緒困擾的源頭,而非「講唔夠幾句就簽」,否則契約可能被濫用,成為學校及社工的免責藉口。他建議學校小心處理,配合其他評估方法。

另外,教育局昨又向全港學校發信,指學校的校本教育心理學家會於短期內和校方聯絡,商討盡快到校舉行教職員講座,提高學校人員對辨別學生自殺警號和支援的認識,同時促請學校加強生命教育,並為有需要的小五、小六及中學生盡快安排生命教育課,教導他們處理壓力的應對方法及求助途徑。當局已整理生命教育教材,建議學校按需要自行調適內容。

中大24小時熱線輔助學生

早前多名中大生輕生,吳克儉昨到中文大學與管理層開會,了解院校對學生的支援。他指對學生輕生感到難過及惋惜,一個都嫌多。中大副校長張妙清指校方會在目前的支援網絡,加強識別及察覺有問題的學生,增加輔導人手及加強駐校精神科診斷,並設立二十四小時熱線電話,讓學生在任何時間都可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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