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說民主,民主不是籠統的概念,不同條件展現不同形式。政治學者鄭永年說,現在西方宣傳的民主定義非常窄,就是普選。然而,人均GDP是五百美元時可以投票,一萬美元時也可以投票,但意義是不同的,前者大部分公民沒受過教育又貧困,社會水平很低,選票不值錢,有時一塊肥皂一包香煙就可收買了,很多民主災難由此而生,將政體拖入惡性循環。

也不是說人均GDP一萬美元下的民主就是完美的,民主制度出現時無疑朝氣勃勃,但民主制度「老了」也百病叢生。歐美高收入、高教育基礎上的民主也走入困境,譬如以前的民主是相互爭論以達到更理性的目標,現在則變成了政治學者福山說的Vetocracy(否決政治),互相否定,為反對而反對。

香港發展民主當然是「一萬美元」下的民主,議會裏的民主初哥卻一步跨入Vetocracy體制,專門為反對而反對,開壞了頭。美國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少數意識形態主導的政客往往用否決(如拉布)阻止多數決定及政府做任何事情。然而,同樣是西方國家,歐洲大部分議會制度,落敗的政黨都接受選出的執政黨有權管治,不會用任何憲政手段破壞掌權的政府。就算政體有法律規定,議員可以用拉布無限期阻止議案通過,但從來沒有人行使此手段。香港政客鼓動民主好嘅唔學,去學最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