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最近發生多宗學生輕生事件,昨日網上瘋傳一份由教育局向學校發出的「不自殺契約書」,要求學生簽署承諾在某段時間內不傷害自己或自殺。整份契約書不僅公式化,措詞之官僚,行文之冰冷,着實震驚不少人,網民紛紛質疑這份契約書到底有甚麼成效。

學生自殺原因眾多,單憑簽署一份契約書就可以解決問題,未免把事情過分簡單化,況且契約書只要求學生在某段時間內不自殺,是否意味這段時間以外就可以自殺呢?有事是否也不可以向學校求助?難怪有學者揶揄,「假如有十萬學生簽約交數,而『只有』幾人自殺,計算影響因子後,根據香港精神,也許會成為官員升遷的政績。」儘管有社工澄清,這份契約書只是輔導工具的一部分,目的是希望學生在遇到問題前停一停、想一想,但問心,對於死意堅決的人來說,這樣一份官樣文件真的有幫助嗎?與其說這是輔導工具,不如說這是學校以至社工用來向教育局證明「已經做咗嘢」的證據。

其實,本港教育最大問題就是官僚化,所謂有系統有制度,只是方便當局以同一標準衡量不同學生而已,結果上行下效,作育英才的學校也成為僵化體制的一部分。只消看教育局應對學生自殺潮的招數,來來去去都是成立專責委員會寫報告,就知道根本沒有觸及問題核心,無非為了應付輿論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