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競投維園年宵檔位前及在競投須知表明,年宵市場若出現無法預料情況導致時間縮短,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相關條文對食環署有一定免責作用,但由於條文太簡單,沒有列明取消或縮短年宵市場檔期準則,最後未必可完全避免訴訟,因租戶若質疑食環署相關決定理據,仍可興訟反對,而租戶一旦因佔領行動有損失,也有法律基礎向佔領人士民事索償,惟銅鑼灣區佔領行動規模及影響較細,索償勝算亦較低。

大律師:一面倒保障食署

年宵租戶大部分為業餘人士,要特別為年宵攤檔入貨及布置,倘市場臨陣關閉勢血本無歸。大律師龔靜儀稱,年宵市場若取消或縮短,食署稱會按比例無息退還競投費用予承投攤位人士,做法與商業機構租務條款相若,競投前口述並在競投須知白紙黑字寫明有免責作用,但條文一面倒保障食環署太從商業角度出發:「政府係咪應該有別於商業機構呢?租戶喺佔中發生後都投檔位,賺錢之餘都係想過年市面氣氛開心啲。」

龔認為若年宵市場沒有取消或縮短,只是人流大減,或檔戶要花大量時間及成本才能將產品運抵,租戶也沒任何補償實欠保障,食署是否煞停年宵的理由或會引起訴訟:「食環署認為唔適宜開,租戶有另一個睇法,都可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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